保温材料的生产容重和使用容重
保温材料在一定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下所确定的出厂产品的容重称为生产容重。因材料在不同温度、不同含水量时,其容重也不同。因此,一般规定隔热材料的容重是材料试样在105-~110℃范围内干燥后单位体积的质量。具有固定几何形状的制品,可先测量其几何尺寸,算得体积值。对于松散纤维状或颗粒状的材料,有专门的测量仪器和测量标准。
保温材料生产的说明书上给出的材料容重一般是指生产容重,是绝热材料厂在一定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下所确定的出厂产品容重。当选用玻璃棉隔热材料进行绝热结构设计和计算时,一般不能直接采用生产容重,应将最佳容重作为使用容重,以使用容重作为隔热结构设计和计算的依据。